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
2025-07-14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
四川/成都-2025-07-14 00:00:00
四川/成都-2025-07-14 00:00:00
*.申请:申请人到青羊区财政局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工作人员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办理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结果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单位委托证明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机关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