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2025-07-15 00:00:00
新材料产业园区职工综合服务中心(一期)工程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材料产业园区职工综合服务中心(一期)工程,招标编号:***********************,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九原区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准文号为新材料产业园区职工综合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备案告知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
*.批准文号:新材料产业园区职工综合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备案告知书
*.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区职工综合服务中心(一期)项目工程总面积****平方米,计划建设内容:主要功能区域:会议室*间,面积***.**平方米;宾馆**间,面积****.**平方米;餐厅***.*平方米计划设置一个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中心***.**平方米:职工活动中心***.*平方米。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园区职工综合服务中心(一期)工程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图纸。
*.计划建设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期:***日历天
*.计划投资:****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主要负责人要求: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 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 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 体投标将被拒绝。④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与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 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 区外建筑 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 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 **%的。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递交网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领取网站: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
六、监督部门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九原区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九原区
联系人:朱晓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名称:内蒙古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民族西路与富林路交口往北 ***
联系人:苏纪军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