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森林防灭火新质能力建设提升行动”—无人机机场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7-16
重庆
质疑投诉
“巴南区森林防灭火新质能力建设提升行动”—无人机机场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2025-07-16 00:00:00

“巴南区森林防灭火新质能力建设提升行动”—无人机机场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巴财投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巴南区森林防灭火新质能力建设提升行动”—无人机机场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巴南区森林防灭火新质能力建设提升行动”—无人机机场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区****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巴县大道**号


被投诉人*:巴创云(重庆)招标代理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号*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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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森林防灭火新质能力建设提升行动”—无人机机场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巴财投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巴南区森林防灭火新质能力建设提升行动”—无人机机场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巴南区森林防灭火新质能力建设提升行动”—无人机机场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区****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巴县大道**号


被投诉人*:巴创云(重庆)招标代理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号*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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