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7-16 00:00:00
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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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现对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 进行竞争性磋商 ,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
*.项目概况与范围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
*.* 项目地点:合肥市
*.* 项目单位: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为拓宽各开发项目销售获客途径,打通线上短视频及直播双开的获客途径,为项目线上导入客户提升成交,现针对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进行磋商,服务周期为*年(暂定***日历天),具体以项目业主通知开工时间为准。本项目拟确定一家中标单位,为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提供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新媒体账号*为抖音平台,投标人技术服务方案仅需围绕抖音平台运营方案展开,提供一个技术方案即可;新媒体账号*根据中标人对新媒体账号*的运营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开通运营,新媒体账号*的运营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号、小红书等。(具体详见第三章)。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项目预算:暂定***万元(其中新媒体账号代运营费用暂定***万元,根据中标费率确定;线上渠道成交佣金暂定***万元,最终根据实际线上渠道成交情况据实结算)
*.*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 标段划分:共分*个标段,本次磋商第*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房地产类项目直播间代理(或线上运营或线上直播)服务业绩。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其他要求:/。
*.磋商文件获取
*.* 获取时间:********** 到 投标截止时间
*.*获取方式:
(*)本磋商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磋商文件。
(*)潜在投标人查阅磋商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电子交易服务费用:***元整,网上支付。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磋商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评标室(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号
联系人:石工
电 话:*************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号
电 话:*************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投标人如需开具电子交易服务费用发票,在项目磋商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打印。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标段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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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补疑*
(**************)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本次询比中,初审业绩是否要求合同甲方为全国性规模房企前**强?
答:初审业绩无**强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初审业绩的相关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案例中,是否对合同名称有相关要求?对合同内容有无具体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如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如合同类型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合同甲方部门章。
*、账号运营负责人业绩是否和投标人业绩可重复认定?除合同扫描件外,是否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答:企业业绩和账号运营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认可,二者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标准和本项目补疑内容。
*、企业业绩案例的合同甲方多为项目公司或区域分公司,公司名称与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国性规模房企前 ** 强榜单中的公司名称存在区别,是否需要在企查查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向上追溯至其参股股东(母公司)企业全称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品牌开发商?
答:品牌房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如投标人签订合同的业主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单中所列品牌房企全称相同的,可不需要截屏打印业主单位信息,并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可认定为投标人与品牌房企的有效合作业绩。
(*)如投标人签订合同的业主单位名称与附录中所列品牌房企全称不同或部分相同的,业主单位为品牌房企参股公司的,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并截屏打印业主单位的相关信息,截屏打印信息资料应包含业主单位的企业名称、参股股东信息等,股东信息需向上追溯至参股股东的母公司(如有),只有截屏打印资料显示的参股股东(母公司)企业全称为上表中所列品牌房企企业全称之一的才能认可为投标人与品牌房企的有效合作业绩,详见下列举例:例如:投标人某甲与某业主单位**签订了合同,**的参股股东为**,**的参股股东为**,**的参股股东为*,*公司企业全称与上表中所列某品牌房企企业全称相同,则投标人某甲需将业主单位**、**、**的企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并截屏打印,其中在**的企业股东信息中能反映出参股股东*公司企业全称与上表中所列某品牌房企企业全称相同,并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则认可投标人某甲与某业主单位**间的合作业绩为与品牌房企的有效合作业绩。未按此要求提交相关企业信息的将不予认可为投标人与品牌房企有效合作业绩。
(*)如因品牌房企境外上市、企业重组变更等原因以致参股股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股东经查询为外资或港澳台公司或股东无法查询的,但其又确属于品牌房企参股的项目,可在截屏打印业主单位股东信息后并附加业主单位证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合同甲方部门章),该证明只需列出该业主单位为表中所列品牌房企的参股公司即可,满足此条件并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则认可为投标人与品牌房企有效合作业绩。
(*)以上要求的业主单位信息截屏打印资料应与合同业绩一一对应,每份合同业绩后均需附此截屏打印资料(直接与品牌房企企业全称单位签订的合同不需要)。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号
联系人:石工
电 话:*************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补疑*
(**************)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账号*及账号*分别对应哪项目,是否可以开通多账号直播运营;
答:具体项目暂未确定,多账号运营需同主账号统一规范管理,多账号运营若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超出招标文件中的月服务内容,甲方不予支付额外费用。
*、团队人员配置中,员工*个月的社保证明请求降低为连续*个月;
答:此处暂维持原文件内容。
*、因本次招标为服务类,关于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请求取消;
答:此处暂维持原文件内容。
*、“账号运营负责人”工作业绩该如何界定;
答:请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中账号运营负责人业绩的相关内容。
*、关于直播设备(手机、麦克风、补光灯)等直播物料,请招标人明确由甲方提供,非投标人提供;
答:直播设备由中标人提供。
*、招标人主播直播线索是否由招标人团队自行跟进;
答:是的。
*、招标人主播直播账号应使用项目员工号或者多蓝*账号进行直播管理;
答:也可与中标人主播共用一个账号,分时间段直播,由中标单位统一管理。
*、投标人每月**号前提交材料,请招标人明确具体支付节点;
答:在每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个月的付款申请,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月度服务费的**%,待合同履约完毕且双方无争议后,经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金额的***%。
*、线上客户成交阶段,招标人是否给予线上线上专属政策支持(如总价减免、车位抵用券、专属到访礼、专属折扣等)?
答:专属政策需待中标人进场后,根据具体服务的项目情况而定。
**、连续三个月服务履约评分低于**分停止合作,该评分内容过于苛刻,建议取消或采取其他模式进行考核;
答:此处暂维持原文件内容。
**、合同协议书第七大条,*.*小条,乙方擅自更换主播,甲方处*万元罚款。如因乙方原因产生人员变动,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人员资历不得低于原项目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该条款过于苛刻,请求删除或更换措辞。
答:此处暂维持原文件内容。
**、招标代理费。初步估算,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万元,该费用不合理,原因如下:中标后实际收入为项目*月费年度合计**万元,项目*月费年度合计**万元待定,且***万元佣金费用待定,若以*** 万元*中标费率+*** 万元为计算基数,则过于牵强,建议更改为酌情商量后取固定值作为计算基数进行收取;
答:此处暂维持原文件内容。
**、第五章《合同》*合同协议书第三条合同价款第*.*.*条,乙方服务团队通过直播间渠道获得的客户实现成交,线上渠道成交佣金以项目执行的渠道经纪人政策佣金的 **%计提,若合作期内项目渠道经纪人政策调整,该佣金基数也作相应同步调整。请招标人予以明确或修正,若项目有分销及全民两种渠道,则参考分销渠道,若项目无分销渠道,则考虑参考全民渠道。
答:此处暂维持原文件内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号
联系人:石工
电 话:*************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易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号**幢***室
投标费率:**.*%
质量:合格
工期:***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号
联系人: 石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金闵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区六楼***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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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本项目中标人合肥易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来函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来函,本项目重新招标。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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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合肥市轨道交通开发项目****年新媒体账号代运营及线上渠道服务(项目编号:**************)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合肥易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旭冉,汪曙,张娉婷,邓春蕾,刘海英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