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墩商业综合体委托运营
2025-07-16
湖南/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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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墩商业综合体委托运营
湖南/株洲-2025-07-16 00:00:00

五里墩商业综合体委托运营

项目名称

五里墩商业综合体委托运营

项目编号

**************

委托方

蜀山区创城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部门

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

电话:*************

公告期限

公告期: ****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平方米)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金额(万元)

五里墩商业综合体委托运营

****

钢混

*****.*

*

***.****

***

*.标的坐落位置:蜀山区金牛路与史河路交口西北角。

*.标的权属情况:无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房产面积为经测绘单位测绘面积,房产面积以出租人实际交付为准。运营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运营证明,方便运营方办理相关证照。

*.标的瑕疵说明及运营方注意事项:以实地查看为准。

①房屋位于居民楼附近,标的房屋使用不得影响附近居民区内居民的正常生活。

②运营方须自行负责运营标的的日常维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运营方承担。

③如需增加电容量、改造电线路,须由运营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④运营方使用标的须服从标的所在物业公司管理。

房屋运营用途要求

*. 标的房屋的运营用途为:商业、办公;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得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

*. 运营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运营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运营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运营方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 第一、二年租金不变,自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运营费用装修期个月(装修期按年分开计算,分别设置为前四年运营期的最后一个月,如原运营方继续中标,无免租金装修期)。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实际年租金的**% 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且无运营方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二、对意向运营方资格的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资格审查资料:

*)运营方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均无不良记录。

*)投标单位近十年(****年*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三项*万平方米及以上商业综合体商业运营管理服务业绩,且已履约期限不少于*年。(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已完成或正在运营的项目均有效)。

*)投标单位管理服务运营。团队不少于**人(需提供****年*月*日以来不少于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本项目暂未清空,为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营,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函,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参与。

(三)本项目有优先运营方

三、运营条件

(一)意向运营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运营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运营要求、现状交付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运营方在运营合同履约期限内,标的必须由运营方本人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运营权转让他人。

(四)运营期内,运营方负责运营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运营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运营期内,运营方对运营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运营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运营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六)运营期内,运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国家或地方性政策减免除外)。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运营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运营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运营合同》期满或终止时,运营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运营房屋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运营方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运营合同逾期未领取《成交确认书》、不与出租人签订合同的,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九)特别说明:

*)运营方须自行负责运营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运营方承担。

*)如原运营方继续中标,无免租金装修期。

*)在招投标过程中,若有人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对租户实施敲诈勒索,运营方需保持冷静,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详细说明敲诈勒索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可寻求法律援助,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运营合同》。

(十一)除了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日”均指日历天。

四、意向运营方参与方式

参与前须知

*.意向运营方须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意向运营方查阅公告后,如参与本项目,则须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公告期限内完成“交易信息填写”,并编制加密竞价文件并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参与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

交易保证金

*.意向运营方应当在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形式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达本项目本次公告指定账号,且应当从意向运营方账号转出。

不得通过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光大银行合肥四里河支行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后,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从交易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查询交易保证金信息,并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运营方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交交易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运营方名称不一致的,交易保证金无效。未按要求提交交易保证金的,评审不通过。

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意向运营方参与后续项目竞价时,注意勿将交易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如本项目前次成交失败,委托方退还意向运营方的交易保证金。意向运营方重新参与竞价的,须向本项目重新公告对应公布的交易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

*.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意向运营方须递交的竞价文件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资料)

竞价文件意向运营方应根据要求制订竞价文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承诺函(对资格审查资料(*)中内容进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征信报告,缺一不可);

*.业绩证明材料;

*.团队社保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意向运营方公章。各项材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资格审查资料中不得含报价内容,否则评审不通过。

(二)报价资料

报价资料为报价单,应按本公告中规定格式提交(详见附件)。

备注:意向运营方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准备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意向运营方公章或电子签章

竞价文件的制作

*.加密竞价文件(未提供的,竞价无效)

(*)加密竞价文件使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

(*)意向运营方请注意:意向运营方需采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具体请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工具下载;②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软件;③各意向运营方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竞价文件制作错误,因此导致竞价无效,责任自负。

*.本项目不接收未加密的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组成

*)加密资格审查资料

有关格式资料见竞价文件格式

*)加密报价资料

有关格式资料见竞价文件格式

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须知

*.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年*月*日**:**

*.竞价文件接收时间:加密电子竞价文件的接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起至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请意向运营方合理安排加密电子竞价文件的提交时间)。

*.意向运营方须知

*.*意向运营方须对竞价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公告规定的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并递交。

*.*意向运营方应当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竞价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竞价文件。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未完成竞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价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意向运营方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竞价文件的,被视为竞价无效。所递交的非加密竞价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及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拒收。

竞价文件解密

*.意向运营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分钟)对其加密竞价文件进行解密,现场解密和远程解密均可,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意向运营方自行承担。

*.意向运营方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意向运营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竞价文件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意向运营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竞价。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监督员或公证员监督下按规定解密竞价文件,导入并读取成功解密的竞价文件。

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同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以本项目评审地点悬挂的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评审地点: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注:意向运营方可以在线解密竞价文件,无须到达现场。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网上提交竞价文件方式,有关网上操作详见《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详细见附件*内容),意向运营方必须严格遵守,该规程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告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竞价文件编制时加盖电子签章;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竞价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竞价文件中提交的资料模糊不清的,评审委员会将按不利于意向运营方的理解进行评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运营方自行承担。

*.竞价文件的澄清,评审委员会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送给意向运营方,从发起远程网上问询至问询结束原则上为**分钟,意向运营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意向运营方自行承担。

*.因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本次评审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委托方(或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本项目评审活动,意向运营方、委托方、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各方免责。

五、运营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资格审查资料评审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方委托组建该项目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意向运营方的资格审查资料及交易保证金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意向运营方某项资格审查资料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资格审查资料是否通过。如意向运营方提交的材料中有一项未通过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第二阶段 开启一次性报价单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解密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运营方一次性报价单,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按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高有效报价。最高有效报价通过系统问询的方式发送至本项目优先运营权人,优先运营权人应在**分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回复是否行使优先权。具体规则如下:

*.如优先运营权人回复行使优先权的,则优先运营权人被确定为成交人,成交金额为最高有效报价;

*.如优先运营权人回复不行使优先权或非系统原因优先运营权人超时未回复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行使优先权,最高有效报价者被确定为成交人,成交金额为最高有效报价。如有多个相同最高有效报价,则评审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抽签办法:采用一次性抽签方式,被抽中的确定为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交人。

*.如仅有优先运营权人通过资格审查,且优先运营权人回复行使优先权的,则优先运营权人被确定为成交人,成交金额为本项目公告中租金底价。

*.项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签订合同的,不予替补,重新公开招租。

备注:

*.竞价文件中报价单内容与系统中报价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单为准。

*.评审过程中,竞价文件中存在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如需要意向运营方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可能进行问询,意向运营方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审委员会可能发出的问询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意向运营方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

*.因意向运营方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审委员会问询的,有关风险意向运营方自行承担。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成交确认书》形式通知成交人,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合同签订生效后,运营方须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足额交易服务费; 运营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至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后*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其他意向运营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运营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运营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意向运营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运营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意向运营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运营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运营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运营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运营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督查科,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运营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运营方具有约束力。意向运营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运营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陶工,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一楼

企业库注册

联系电话:************转***

技术支持

*************,*************

本项目意向运营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委托方和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图一: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图二:标的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附件:

房屋运营合同

房屋委托方(甲方):

房屋运营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运营房屋的坐落、面积、用途

***、房屋坐落建筑面积为

***、乙方向甲方承诺,委托运营该房屋仅用作使用。

***、在委托运营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乙方使用委托运营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委托运营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委托运营期限

该房屋委托运营期共个月,房屋委托运营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中标租金的***个月¥ 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委托运营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首年委托运营时间为日至日,双方同意因乙方经营需要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年租金为¥元)。

***、第委托运营时间为日至日,

年租金为¥元)。

递增情况自第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第年委托运营时间为日至日,

年租金为¥元)。

***、第年委托运营时间为日至日,

年租金为¥元)。

***、第年委托运营时间为日至日,

年租金为¥元)。

***、第年委托运营时间为日至日,

年租金为¥元)。

***、乙方将租金缴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期租金,合计:¥元),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日前向甲方支付。

租金缴付账户信息:

户名:合肥市蜀山区创城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日内将委托运营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委托运营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委托运营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顺延,实际委托运营保持不变。

***甲方应于交付时确保委托运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符合招租约定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交接范围以《委托运营房屋现场交接清单》载明的房屋本体、附属设施及设备等实物现状为准。双方应通过现场共同核验确认实际状况,经签署交接清单并完成钥匙移交后,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完毕房屋交付义务。

第六条:房屋收回

***委托运营期满或委托运营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委托运营期满或委托运营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逾期超过 **日的,视为乙方放弃房屋内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清退、处置物品,且不免除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委托运营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委托运营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房屋委托运营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委托运营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在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委托运营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

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向乙方收取房租等,提供真实合规的税务发票。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委托运营证明等相关材料。

***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甲方按现状提供委托运营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委托运营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委托运营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予、互易、出资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委托运营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须接受甲方运营管理相关条例。

***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委托运营期间含装修期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

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委托运营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委托运营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委托运营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到期前,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有集体资产租赁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自有投入资金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委托运营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任何形式的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政府部门或拆迁单位针对装修部分的专项补偿,以权属登记或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装修投入清单为分配依据:甲方原有的不可移动装修物、设施设备,对应补偿款归甲方乙方独立出资可移动装修部分,对应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经甲方同意改造的不可移动装修部分相关补偿由乙方享有否则该部分补偿归甲方所有。

*)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乙方委托运营合同履约期限内,擅自转租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日的。

*)欠缴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达**日的。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委托运营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乙方若不能接受甲方将委托运营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顺延,可以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日内向甲方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此种情况下,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运营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委托运营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委托运营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合同期内首年中标总租金***%/***日(取整)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委托运营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合同期内最后一年总租金***%/***日(取整)/标准承担违约金。

****、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委托运营期内欠缴的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也可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第十三条:安全及消防约定

**** 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委托运营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原则,甲方将本公司委托运营给乙方使用房屋范围的安全工作分割交给乙方自己负责。即委托运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后,委托运营房屋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及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承租期限内,乙方及乙方来访人员及其他乙方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特别注意承租房屋的用火、用电、用气、抛物、坠落及其他安全事项的管理,如发生火灾、摔倒、电击、盗窃等事件造成的任何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与甲方无关,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房屋委托运营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及承担违约责任外,守约方为维护权益所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诉讼费评估费等一切追偿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 、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租金。

**** 经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文书视同送达地址:

甲方:合肥市蜀山区三郢路蜀山区文化馆办公楼**楼

乙方:

**** 其他(根据项目特殊情况给予约定填写):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签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按相关规定市、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备案。

****合同签订地点:合肥市蜀山区三郢路蜀山区文化馆办公楼**楼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相关部门备案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个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件:附件*:房屋租赁竞价文件格式.**** 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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