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5-07-16 00:00:00
资产项目交易公告
我方委托东莞市石龙镇招投标服务所 (下称“挂牌方”)以网上竞价方式对东莞市石龙镇西湖三路北*号综合楼房产 进行网上公开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及内容 | 数量 | 起始价(元) | 增价幅度 (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东莞市石龙镇西湖三路北*号综合楼房产(共**套)出售由一个人受让 | 套 | *******(不含税) | **** | ****** |
二、情况说明
项目位于东莞市石龙镇西湖三路北*号,共**套,该房产权属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石龙税务分局,权利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属证号为: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粤(****)东莞不动产权第*******号,权属状态为现势,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无租借纠纷,无查封抵押,产权关系清晰。标的物以现场查勘实物现状为准。
本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标的交易的现状如与公告所标示有差异,以标的现状为准。
三、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单独竞买。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二)根据国家及东莞市(或其他城市)发布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东莞市(或其他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或因不符合资格、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成交价款为不含税价且不含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由买方另行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四、现场查勘
(一)查勘要求:竞买申请人须联系我方预约时间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
(二)查勘时间:****年*月**日上午*点
(三)查勘地址:东莞市石龙镇西湖三路北*号
(四)联 系 人:方先生
(五)联系电话:*************
五、竞买信息
本次交易活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要求可详见《网络竞价交易须知》。竞买申请人可在网上下载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挂牌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本项目网上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交易只要满足一个或一个以上竞买申请人、竞买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六、挂牌时间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报名和缴交竞买保证金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缴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
(三)报价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七、竞买保证金缴退情况
(一)竞买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文件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个标的编号的项目。竞买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
(二)网上交易结束后:①竞得人须凭我方出具的《关于同意退还竞买保证金的函》和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向挂牌方提出申请,经受理后于*个工作日内将无息退还原账户;②不符合竞投条件或未成交的项目,在项目竞价结束(流拍/终止)后,竞投申请人的保证金(无效保证金)由系统自动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详见*****://***.******.***.**/#/******/****/******?**=******************)。
八、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竞得入选人可通过登录系统打印《成交结果确认书》,并在*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提供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经我方审核通过后,本项目《成交结果确认书》可在线上打印。竞得入选人未按约定期限联系我方进行资格审核或经我方审核发现不具备竞买资格条件等情况即被视为违约,我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并向挂牌方申请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我方指定账户,竞得入选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缴交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付款期为*个工作日,自成交之日起计算,成交价款(非此款项请勿汇入该账户)汇入我方指定的账户上,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石龙税务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西湖支行
账 号:********************
竞得人逾期未缴交成交价款等情况即被视为违约,我方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并向挂牌方申请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我方指定账户,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项目移交
(一)成交价款付清后且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后的**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凭《成交结果确认书》和成交价款缴款凭证向委托方申请将标的物提取使用,逾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储存保管费、场地费、管理费等)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标的交易后涉及权属变更手续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委托方提供协助。标的实物自移交之日起,标的的全部风险转移给竞得人,标的毁损、灭失、拆迁、征收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均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挂牌方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的交接由我方和竞得人自行办理。
十一、特别声明
(一)委托方承诺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挂牌按标的现状交易,已对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委托方对本次交易标的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至标的物现场查勘,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谨慎竞价。
(二)挂牌方及交易平台以诚实信用原则公告交易项目信息,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交易项目的权利、现状瑕疵担保以及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签订合同等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委托方与竞得人承担。
(三)本次标的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金需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实际缴交金额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标的移交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滞纳金(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影声天线费、卫生清洁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由委托人负责并于办理标的实物移交前缴清;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及滞纳金由竞得人承担。如因竞买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购房资格,贷款原因等)导致标的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履行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挂牌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四)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
(五)本次网上挂牌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六)竞买申请人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竞买申请人可选择输入账号密码或粤省事(微信扫码认证)登录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一经提交竞买申请,则视为接受标的的现状和系统交易规则。登录网址:*****://****.****.**.***.**/****/********/****。
*.竞买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在系统上传符合竞买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竞买申请人须自行了解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如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竞价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申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在竞买前,竞买申请人应进行实地查勘,充分了解掌握标的的数量及品质状况;一旦报名,即表明竞买申请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并自愿承担风险。
*.竞得人应合法使用竞买所得物品。我方、挂牌方及交易平台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无。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石龙税务分局
联系人:东莞市石龙镇西湖中路***号
联系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石龙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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