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07-16 00:00:00
化工园区封闭化服务提升项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化工园区封闭化服务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扬轩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金运朋玻璃有限公司厂房办公楼*层)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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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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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化工园区封闭化服务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化工园区封闭化服务提升项目,位于芜湖经开区城北和江北,主要是道闸移位、监控线路检修、围墙修复等。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牛海军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广笑、胡梅花、陈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若成交价低于***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成交供应商业绩:*、三塘工业园自来水改造项目;*、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道路沥青工程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梅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