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兴隆台大队执法执勤用车定点维修服务结果公告
2025-07-16
辽宁/盘锦
中标结果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兴隆台大队执法执勤用车定点维修服务结果公告
辽宁/盘锦-2025-07-16 00:00:00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兴隆台大队执法执勤用车定点维修服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 发布时间: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兴隆台大队执法执勤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兴隆台大队执法执勤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路路通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兴隆台大队执法执勤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兴隆台大队执法执勤用车定点维修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兴隆台大队执法执勤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明细: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车辆大修、各级维护保养和小修、专项维修(保险公司支付费用的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 *、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所有车辆的维修及日常出现的故障。 *、车辆的外表划痕、划伤、漆面修复。 *、补胎、搭火、全年免费检测服务、充电、免费洗车等服务。 *、本着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热情周到、随到随修,应实行***天***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定应急和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时进行抢修、托修、救援或现场服务,能随时免费提供车辆拖拽服务。

服务要求:五、车辆维修质量要求 中标人的服务及质量保障应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年修正版规定执行。 *、应提供车型详细情况和最佳维修方案,车辆维修更换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门标准及行业标准,必须选用同车型厂家生产的原厂零配件,且保证进货渠道正规、质量可靠。按配件质量担保规定进行,以保证车辆完好,正常使用,不得以次充好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车辆喷漆、补漆必须使用对应车型原厂油漆并严格按照通用操作规程进行。 *、对于车辆零配件有要求的车型,必须按其配件管理办法执行。 *、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维护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不得缺项漏项,保证维修质量,通用零配件必须选用国家检验合格的零配件。 *、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车辆维修后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 *、车辆的大中修标准和时间按照行业标准和规定执行。肇事及特殊项目修理,根据作业内容面议定时完工。 *、设立维修零配件仓库,确保仓库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而充足。 *、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它维修服务(包括特色服务)方案。 **、电器维修应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实行“一年、一车、一档”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提高维修和保养质量,规范和完善维修保养档案,加强跟踪绩效管理。。 **、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以内。如超*%的,采购人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完毕,完全达到采购人要求即可。 **、车辆维修、保养,中标人必须保证车辆的完好率和出勤率达到**%以上。 **、维修时限要求: **、采购人车辆出现车辆故障时,投标人要保证提供**小时救援车免费救援服务,配备救援车*台。能随时免费提供车辆拖拽服务,及时进行抢修、托修或现场服务。 六、场地及设施要求 *、甲方车辆所属兴隆区辖区内,车辆有区间限制,供应商须保证中标后拥有位于甲方导航距离**公里内的固定的维修场所、设备,环境良好,维修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并且交通便利(或设有合理、明显的指示标志),随到随修。 *、修理车间设施良好、修理工位标示明确;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席新杰、何广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兴隆台大队执法执勤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兴隆台大队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廉娇鸽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综合执法局车辆维修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兴隆台大队执法执勤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路路通实业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