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7-16 00:00:00
****年度花都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花都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运营管理,全面提升我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质量,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区民政局采购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拟通过比选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花都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运营服务工作。经批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报名。
二、项目名称
****年度花都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四、项目内容
(一)开展符合社会组织特点和发展需求的培训、讲座,引导社会组织提升内部治理、项目策划、服务开展、资源筹集等方面的能力。每年培训社会组织***家,培训**场次。
(二)负责提供项目资讯、转介服务、社会捐赠、公益资助、合作交流等信息共享资源链接服务,总计数量***个。
(三)负责提供活动策划、项目推介、品牌推广、风采展示等服务和平台。其中活动策划**个、项目推介**个、品牌推广*个、风采展示**场。
(四)负责提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服务,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和工青妇工作,总计数量为**场。
五、项目服务周期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六、项目报价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叁拾肆万伍仟元整),具体内容为:开展符合社会组织特点和发展需求的培训、讲座**.*万元;负责提供项目资讯、转介服务、社会捐赠、公益资助、合作交流等信息共享资源链接服务*.*万元;负责提供活动策划、项目推介、品牌推广、风采展示等服务和平台**.*万元;负责提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服务,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和工青妇工作*.*万元。
参选报价超出最高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为避免恶意竞争,各申报单位报价不作为评审唯一要素。
七、参选条件
(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应包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运营服务所需相关内容。
(二)近*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受过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参选单位须配备*名以上(含*名)的专职项目管理人员。
(四)参选单位在承接服务协议限期内,不得同时承接同类服务项目。
八、报名资料
(一)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二)参选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的人员资质证明、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资料;
(三)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总体目标、执行计划、保障措施、专职人员落实、详细报价等事项;
(四)根据报名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五)参加比选承诺书(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装订)密封(一式三份),当面递交比选联系人,如资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将取消参加比选资格。
九、递交参选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项目公告时间(含本日):****年*月**日—****年*月**日
(二)报名及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四)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号花都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五)比选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
十、中选规则
本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评审小组,根据《项目比选评分表》进行评选,通过综合评分择优选定中选单位。
(一)申请比选单位原则上须*家或以上,低于*家须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
(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比选单位多于*家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比选单位为正式比选单位。
(三)对于未中选的申请比选单位,项目单位不承担解释说明的义务。
附件:参加比选承诺书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