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绥财采投处【2025】2号
2025-04-22
安徽/合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绥财采投处【2025】2号
安徽/合肥-2025-04-22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绥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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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粮集团帮扶资金——绥滨县一校、二校、三校、五校、四中、五中电脑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市包河区荀豆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宁国路与九华山路交口大宁缤购商业广场**幢****室

被投诉人:绥滨县教育局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松滨大街***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拓典航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八一社区光复西路***号

相关供应商:绥滨县大恒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委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含节能产品(计算机),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产品,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回复我公司质疑,我公司无法信服。本项目包含节能产品(计算机)采购,采购***台计算机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产品,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不具备(计算机)节能环保证书,绥滨县大恒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无效投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驳回。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绥滨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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