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绥财采投处〔2025〕7号
2025-04-27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绥财采投处〔2025〕7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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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绥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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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精品录播教室及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紫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号楼世茂大道**号火炬欧亚大厦*****室
被投诉人: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号院内*号楼*楼南
被投诉人:绥芬河市金恒基小学
地址:绥芬河市同福街**号
相关供应商:黑龙江凯普盛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大街****号金域蓝城**栋***室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经核实,招标文件未列明辅材具体参数需求,中标单位已提供**系列乐清博美***报告及***系列延长线插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与情况说明。据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恢复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绥芬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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