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财采投处〔2025〕6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4-27
黑龙江/七台河
质疑投诉
七财采投处〔2025〕6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黑龙江/七台河-2025-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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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财采投处〔****〕*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作者:七台河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七财采投处〔****〕*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消防救援站和战勤保障站及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办公家具购置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随波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号楼********室
被投诉人*: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号
被投诉人*:七台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沿河街**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采购人需求*主要商务要求*其他要求:木质类家具:具有中国环保认证证书、环保板材专业认证证书、绿色建材产品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钢质类家具:符合《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符合**/***********《钢制储物柜(架)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钢制书柜资料柜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并提供检验报告;单人铁床:符合《优质碳素结构钢》标准,并提供检验报告。以上要求不合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没诉办法》(财政部第**号)第二十九条,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个月内向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台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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