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富财采投处【2025】6号
2025-05-08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富财采投处【2025】6号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5-05-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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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富财采投处【****】*号
作者:富裕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校园安全智慧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寿光言同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渤海路与广场街交叉口东***米路南沿街楼***室
被投诉人 *:齐齐哈尔易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百悦居二期商服**号楼***室
被投诉人 *:富裕县教育局
地址:富裕县
相关供应商 *:吉林省吉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白山市江源区孙家堡子街一委************************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吉林省吉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应该通过资格性审查,该公司为无效投标,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吉林省吉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应该通过资格性审查,该公司为无效投标,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一)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二)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中标或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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