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平财采投处〔2025〕17号
2025-05-13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哈平财采投处〔2025〕17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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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平财采投处〔****〕**号
作者:哈尔滨市平房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哈平财采投处〔****〕**号
- 投诉人、被投诉人基本情况
投诉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冠壹日用百货经销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兴街****号*层*号(住宅)
被投诉人*: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号*楼
被投诉人*: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
地址:平房区龙滨路**号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泽尔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会宾路副**号*单元*楼*门
二、投诉事项
投诉人对平房区教育局第五幼儿园、第六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事项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我公司对代理机构给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哈尔滨市平房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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