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财采投处〔2025〕7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5-16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七财采投处〔2025〕7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黑龙江/哈尔滨-2025-05-16 00:00:00
黑龙江/哈尔滨-2025-05-16 00:00:00
七财采投处〔****〕*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作者:七台河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七财采投处〔****〕*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亮化材料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寿光言同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渤海路与广场街交叉口东***米路南沿街楼***室
被投诉人*:七台河市瑞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山创业园
被投诉人*:七台河市城市道路和照明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号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曼先科技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南第十二大道**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中标供应商哈尔滨曼先科技公司未提供符合国家强制要求政策制造商产品(****平方铝芯电缆、配电箱*************),不具备对应型号的***证书,涉嫌提供虚假数据谋取中标,不应该通过资格性审查,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投诉事项驳回。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形,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个月内向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台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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