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讷财采投处【2025】2号
2025-05-16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讷财采投处【2025】2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05-16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讷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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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讷财采投处〔****〕*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讷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芜湖汇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

被投诉人:讷河市商务局

地址:讷河市通江路***号

被投诉人:盈沃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星光耀小区*号楼**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盈沃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我方质疑函后,没有对我方提出的质疑内容做正面、全面、公平、公正的处理,对核心问题也是回答含糊且极不负责。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海南耕耘会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填中小企业声明函明显没有根据事实依据,胡诌瞎填,存在弄虚作假。 *.海南耕耘会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投部分货物技术参数确实存在虚假响应。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讷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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