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2025】11号
2025-05-22
黑龙江/大兴安岭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2025】11号
黑龙江/大兴安岭-2025-05-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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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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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保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芜湖汇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
被投诉人: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被投诉人: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光辉路育华街***号
四、基本情况
主要投诉事项为: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采购中心收到投诉人质疑函后,未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内容依法处理,并在质疑答复中对投诉人提供的带有国徽官网截图证明材料提出真实性不足这一回复。大兴安岭博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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