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财采投处〔2025〕10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6-09
黑龙江/七台河
质疑投诉
七财采投处〔2025〕10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黑龙江/七台河-2025-06-09 00:00:00
黑龙江/七台河-2025-06-09 00:00:00
七财采投处〔****〕**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作者:七台河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七财采投处〔****〕**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草花、苗木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随波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号楼********室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春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北街学府名苑*号楼***号商服
被投诉人*:七台河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沿河街**号
相关供应商:七台河市汇丰园林绿化管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南农业观光园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一):中标单位七台河市汇丰园林绿化管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国家规定,中标无效。
投诉事项(二):中标单位七台河市汇丰园林绿化管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中小企业要求,中标无效。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个月内向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台河市财政局
****年*月*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