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齐梅财采投处【2025】6号
2025-06-13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齐梅财采投处【2025】6号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5-06-13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齐梅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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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龙记珍牛加工厂(二期)休闲食品及熟食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随波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号楼********室

被投诉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广澳华府办公楼

被投诉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府*号办公楼

相关供应商:北京鑫飞鹏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北路*号院*号楼***内***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龙记珍牛加工厂(二期)休闲食品及熟食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为: *.北京鑫飞鹏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制造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中标供应商北京鑫飞鹏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中标无效。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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