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克东财采投处【2025】6号
2025-06-13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克东财采投处【2025】6号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5-06-13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克东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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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智慧一体化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市包河区荀豆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宁国路与九华山路交口大宁缤购商业广场**幢****室

被投诉人:黑龙江睿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站大街、和谐大道、哈尔滨大街、武威路围合区域****栋****室

被投诉人:中共克东县委组织部

地址:克东县克东镇保安街人和路***号

相关供应商:尚工科技(哈尔滨)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盛和世纪小区**栋*单元***室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组织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 经查证,成交供应商(尚工科技(哈尔滨)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明确“强弱电辅材”产品的制造商为“河南铭启电气电缆有限公司”。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及该产品的实际制造商为“河南铭启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河南铭启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尚工科技(哈尔滨)有限公司提供了“强弱电辅材”,成交供应商(尚工科技(哈尔滨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为笔误。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克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克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抄送:尚工科技(哈尔滨)有限公司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克东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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