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2025】12号
2025-06-12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2025】12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06-12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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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高端**设备更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华润(吉林)医学检验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被投诉人: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光辉路育华街***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一) 关于投诉事项(一)该项目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不存在排斥、限制其他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情形。据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 关于投诉事项(二)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三条“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的规定。据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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