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07-01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牡财采投处[****]**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龙江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技能大赛黑龙江选拔赛赛事服务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发布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颂合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法定代表人:闫洪波
被投诉人*: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牡丹江市江南卧龙街*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拓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星河传说二期迪纳公寓*座*栋***门市
五、基本情况
黑龙江颂合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龙江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技能大赛黑龙江选拔赛赛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内容向我机关提出投诉,我单位依法对本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人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在最终报价前未分别与所有供应商进行磋商环节直接进行了最终报价,完全背离采购文件约定及法定流程,使得磋商环节形同虚设,导致评审结果无法真实反映供应商的综合能力与项目适配性,严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
投诉事项*:该项目在项目开标前还未有中标供应商就已在活动举办现场进行施工,政府采购程序存在违法及虚假招标情形。
投诉事项*:有围串标嫌疑且未节约财政性资金。
投诉事项*:成交结果公告中的成交供应商(黑龙江融媒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公示信息人员数量不一致,有虚假投标嫌疑。
投诉事项*:在质疑期间采购人并没有暂停项目,并且项目仍然在进行中。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