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哈里财采投处【2025】5号
2025-07-04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哈里财采投处【2025】5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07-04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哈里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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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哈里财采投处]*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斑秃地治理地被植物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被投诉人:哈尔滨市道里区园林管理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路***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号院内*号楼*楼南

相关供应商:黑龙江省建工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号**层*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年斑秃地治理地被植物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包*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黑龙江省建工装饰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与资格承诺函的五险的缴纳证明存在虚假材料。****年斑秃地治理地被植物采购项目(二次),该中标企业(黑龙江省建工装饰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填从业人数为**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度报告查询显示,该公司有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生育保险*人,从业人数与小微企业声明函不符;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材料。

投诉事项*: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存在不公平、不公正、有倾向性的扣分现象。本项目磋商小组对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建工装饰有限公司存在主观倾向性,对技术评分过高。本项目磋商小组存在主观倾向性打分,排斥我公司。****年斑秃地治理地被植物采购项目(二次),我公司排名第三,价格得分为满分**分,技术得分为**.**分;从中标公示结果看,中标人(黑龙江省建工装饰有限公司)技术得分为**.**分,价格得分为**.**分;相比较之下,我公司的技术分却比中标人(黑龙江省建工装饰有限公司)低**分;中标人是建工装饰公司,我公司为专业的园林绿化公司,有丰富的绿化栽植施工经验,且具有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有自己的苗圃,能提供保质保量的绿化苗木,并且大家都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怎么会有如此大的技术分差距。我公司认为在此次评标过程中技术标存在人为因素打分过高,对评审专家打分是否公平公正,是否违背了采购公正的原则,提出质疑。****年斑秃地治理地被植物采购项目(二次)的控制价为***,***.**元,中标公示结果显示中标人(黑龙江省建工装饰有限公司)报价为***,***.**元,接近控制价,远高于我公司的报价格***,***.**元,我公司对此存有质疑,我单位参加本次项目的报价最低,而且我公司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多次中标且出色的完成了各种项目,如:哈尔滨市松北区道路绿化及无树街路行道树补植工程五标,赛丽斯小区南侧空地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三沟绿化及慢道改造项目(道里区)四标段,哈尔滨市香坊区园林绿化管护二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林园路绿地项目(第二标段),****年哈南工业新城绿化工程施工(基础)(一标段)等项目。我单位认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该优先采取施工经验丰富,且报价低者为中标人,这样比较合理。所以我公司认为此次的评标结果有失公平公正,违背了采购公正的原则。 针对上述二项投诉,投诉人主张的法律依据是:《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之规定,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的情形。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关于投诉事项*。中标单位黑龙江省建工装饰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从业人数与该企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度报告显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人数不一致问题,“从业人员”并不仅限于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该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从业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信息未超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建筑业中小企业标准,未有证据显示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材料为虚假材料,故投诉人提交的黑龙江省建工装饰有限公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度报告截图不足以证明中标单位黑龙江省建工装饰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故该投诉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中标单位的技术评分不应当高于投诉人,且投诉人报价也低于中标单位,有较多业绩,投诉人中标更为合理的主张,经查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本项目中需要综合汇总的包括价格分、技术部分二项得分,而非仅依靠其中一项得分,且投诉人未举示任何证据证明项目评审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故该投诉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哈尔滨市道里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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