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2025】13号
2025-07-08
黑龙江/佳木斯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2025】13号
黑龙江/佳木斯-2025-07-08 00:00:00
黑龙江/佳木斯-2025-07-08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大财采投处【****】**号
作者: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基础设施移动执勤码头
三、投诉当事人
投诉人:黑河欣星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航道局综合修造厂***室
被投诉人*:佳木斯市四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东风区沿音社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为:
(一)中标企业所提供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类型填写错误。申请审查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场地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现场照片等相应资料是否属实。
(二)核查中标企业投标时提供的社保缴费材料真实性。
本机关在受理本项目投诉的同时启动了监督检查程序。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二)监督检查情况。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予以废标。现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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