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拜财采投处【2025】7号
2025-07-15
辽宁/盘锦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拜财采投处【2025】7号
辽宁/盘锦-2025-07-15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拜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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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为各公办幼儿园采购教育教学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思帆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

被投诉人: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被投诉人:拜泉县教育局

地址: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东楼

相关供应商:盘锦鸿晟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办事处赵家村民委员会*******(*楼*****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拜泉县教育局的为各公办幼儿园采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投诉事项*:盘锦鸿晟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此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但是,该项目前期根据其他供应商的投诉,已做出投诉处理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为此,执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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