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比选]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革吉县某局视联网高位监控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2025-07-15
西藏/阿里
中标结果
[公开比选]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革吉县某局视联网高位监控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西藏/阿里-2025-07-15 00:00:00
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革吉县某局视联网高位监控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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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革吉县某局视联网高位监控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委托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革吉县某局视联网高位监控项目(第二次)

三、唱价时间****年*******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人组成,于****年***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供应商参与响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西藏国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四川众联鑫盛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排名第,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西藏国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用代码:******************)

响应报价:不含税总价:******元,含税总价:******元,增值税税率**%

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四川众联鑫盛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信用代码:******************

响应报价:含税总价:******元,含税总价:******元,增值税税率**%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注: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则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七、否决情况

拉萨凯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依法设立中未上传本公司营业执照;代理商中代理商授权书未明确具备***度功能;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响应未能通过初步评审。

八、发布媒体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同时且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公示期

****年***日至****年***日,共*天。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采购代理):汪玲玲投诉电话:***********

联系人(业主代表):张冲 投诉电话:***********

接收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异议人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采购/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以西、海西路以南军民路*号

联系人:万敏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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