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我部立项调查投诉人对某单位组织的*、*、*、*号楼装饰装修全过程工程咨询(二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现作出处理决定。
一、投诉问题
投诉人投诉了*个问题,一是投标文件未配备合同附件中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配备表中相应的人员,被认定为不符合人员配备资格要求,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重新评审,撤销对项目投标文件的否决认定。二是招标文件就同一事项(项目管理团队要求),采用两种不同的内容标准在资格和符合性评审中同时进行要求,且未声明以哪一项要求为准,对符合性评审内容进行扩大解释,认为文件编制涉嫌设置隐藏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调查事实及认定
(一)关于撤销对项目投标文件的否决认定,由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的问题。
经查,投诉人(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部分“合同附件”*附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表”(**页)内容,评审委员会做无效投标处理。
认定结论:评审结果合理,该投诉事项不予认定。
理由: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明确招标文件组成包括合同条款及格式(**页),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表”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需对其进行响应。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无效标条件”*否决条件“在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符合评标办法规定的”要求(**页),投诉人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该部分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文件。
(二)关于招标文件就同一事项(项目管理团队要求),采用两种不同的内容标准在资格和符合性评审中同时进行要求,文件编制涉嫌设置隐藏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
经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明确项目管理团队要求(**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部分“合同附件”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表(**页)。
认定结论:文件编制合理,该投诉事项不予认定。
理由: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项目管理团队要求”属于资格评审内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表”是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属于响应性评审内容。二者属于不同的评审标准,在招标文件中均有明确体现,投诉人反映的“就同一事项在资格和符合性评审中同时进行要求,文件编制涉嫌设置隐藏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综合以上对投诉事实的认定,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以自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投诉复议受理部门申请复议。联系人:涂强,联系电话:***********。
某单位采购管理部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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