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方华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32025GZ1000022)
2025-07-15
贵州/黔南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贵州方华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32025GZ1000022)
贵州/黔南-2025-07-15 00:00:00
交易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方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监测编号: ***************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公告周期: **个工作日 发布媒体名称: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网站
标的所在地: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简况
项目名称: 贵州方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贵州黔宸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贵州省都匀市青云湖大道**号马鞍山小区*区*栋*层*号
法定代表人: 吴龙富
注册资本:
****.****
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是否联合转让: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内部决议
信息监管
项目名称 贵州方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数据编号 ************ 机构属地市编码 ******
关联转让方编号 ***********
国资监管类型 地方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批准机构类型 地方国资委
批准单位名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决议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贵州方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批准文号 黔南国资复【****】**号
批准日期 **********
二、标的企业简况
项目名称: 贵州方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贵州方华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金南街道金南大道延伸段福康大楼
法定代表人: 田驰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数据编号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 贵州黔宸置业有限公司 ***.*****%
标的企业财务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方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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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右侧数据出自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北京厚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基准日: ****年*月**日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 ****.****** *.******
项目名称: 贵州方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数据编号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贵州辰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转让标的单价评估值(万元)
披露信息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贵州方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数据编号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标的其他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标的企业原始债务:
(*)转让方为标的企业提供****.****万元借款,并由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根据《借款协议》的约定,本次借款利息为无息,借款期限*年,借款日期自****年*月**日起算。
(*)贵州黔兴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标的企业提供***万元借款,并由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根据《借款协议》的约定,本次借款利息为*%,借款期限*年,借款日期自****年*月**日起算。
(*)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标的企业有关债务情况、债务偿还时间节点安排相关约定(具体详见《借款协议》),不附带任何条件的确认并承诺作为连带债务人自愿加入标的企业债务,与标的企业共同、连带承担标的企业债务,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债权人支付至****.****万元债务的**%。剩余**%债务及利息一年内付清,并在征得所有债权人书面同意后与黔兴公司及转让方分别签订相应的《抵押担保协议》。一年内未付清剩余债务及利息,以受让方企业收益或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具体在抵押担保协议中约定。
*.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提供以下书面承诺作为报名资料附件:
(*)本方承诺其在受让标的股权后,应根据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按期缴纳注册资本金。
(*)本方承诺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本方承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本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本方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总价款的**%,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年。
(*)本方承诺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本方同意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产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本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处理,并承诺作为连带债务人自愿加入标的企业债务,与标的企业共同、连带承担标的企业债务,并在企业股权转让时与黔兴公司及转让方分别签订相应的《抵押担保协议》,以受让方企业收益或资产作为抵押担保。
(*)本方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本方知悉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承诺标的企业目前在岗员工劳动关系不因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发生任何变动,在岗员工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合同已到期、员工自愿辞职、员工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劳动纪律、法律法规等情形除外),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本方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与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提交的受让申请文件存在虚假、隐瞒及重大遗漏等情形;*.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本方承诺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贵州黔宸置业有限公司及所属集团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贵州黔宸置业有限公司及所属集团企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转让后诉讼案件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本次转让是否涉及抵押、担保、查封: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
风险提示: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标的公司所涉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相关资料及股权转让方案等有关备查资料。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全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以现状受让标的。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扣除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在转让底价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确定受让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受让方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交纳服务费,并同意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价款支付时间: 分期付款,首次支付为交易总价款的**%,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年。
交易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账号: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纳金额: **.****万元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其它
保证金交纳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意向受让资格获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确认后的*个工作日内,按标的转让公告的约定金额交纳保证金至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交易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经竞价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保证金返还: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 **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公告。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自主报价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五、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对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的相关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确认表》及附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意向受让方享有权力及应付义务
意向受让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要求了解本次产权转让标的的详细资料;
(*)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受让方负有如下义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对所了解到的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
七、附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交退有关须知
*.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质性审查后未达到求购方条件或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交易所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保证金做出不予退还的决定:
(*)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按照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参与后续交易的;
(*)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后,无竞买人进行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无效的;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其他无故不配合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
(*)信息披露内容约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本所作出不予退还保证金决定,该保证金由本所暂行保管,交易双方对退还保证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置,未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须将有关部门的受理意见以书面报至本所,本所将继续保管该保证金,待产权持有人凭相关司法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并通过司法执行程序向本所申请协助执行裁决要求支付补偿金时,我所将按照有效判决或裁定执行。
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以上情况,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遵照本须知进行办理。上述条款将在意向受让方进行求购登记时予以书面告知。本所不对退还保证金的结果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其他附件:
八、交易所联系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方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数据编号 *********
交易机构联系人: 胡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号联合广场*座 交易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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