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5-07-15 00:00:00
关于公开遴选****年基层农技人员 市级调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持续提升我市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公开遴选*家培训机构承担基层农技人员市级调训任务。为确保培训质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培训实效,着力提升基层农技人员政治素养和农业专业技术水平。
二、遴选对象
全市范围内,具备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学校)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课程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有多年从事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具有培训资质,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实训课程不少于*天。课程设置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吸引力。
(三)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
(四)有专人整理培训材料,做好培训课件制作、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开支、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六)经营正常,无不良征信记录,无违反相关规定或受到通报等不良记录。
(七)培训方案、课程设置、课件内容经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后,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并接受监督检查。
四、申报材料
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请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包括:
*.申请报告(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过往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相关培训资质证书、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名材料一式三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与农村人才管理科(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号泸州市农业农村局***室)
五、申报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遴选程序
*.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评审。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年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机构。
联系人:李晓梅
联系电话:************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