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荔财采罚决〔2025〕1号)
2025-05-21
广西/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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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荔财采罚决〔2025〕1号)
广西/桂林-2025-05-21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胡玉林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西恒沣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全州镇凤凰中路北面龙腾花苑第*幢第*层***号

二、 基本情况

当事人于****年*月*日参与荔浦市荔城镇沙街小学学生宿舍空调采购(项目编号:******************)电子卖场在线询价时,项目联系人为唐佳玉,同时与全州县国恒电器经营店项目联系人为同一人,电话号码为同一号码。

三、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 (三)项

四、 处结果

一、处以本项目合同金额(¥******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元。
二、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日期:****年**月**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荔浦市财政局

*、联系人:荔浦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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