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5-07-10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灵川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灵川县****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项目(水泥部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水泥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吨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技术性能及配置:(*)材料具有与普通混凝土匹配性好、耐久性高,粒度细,易于施工、现场拌合容易控制等特点;(*)抗压强度高,抗压强度不低于**.****。
*、交货期及地点:(*)交付使用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材料保质期不得少于*年。(*)交货地点:配送到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采购人指定地点。
*、售后服务:(*)质保期要求:按国家有关产品规定执行“三包”免费质保期最短不得少于*年。(*)仓储及运输要求:项目包含货物所需的仓储、运输服务及仓储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质量保证及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关于灵川县****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项目(水泥部分),经过专家组论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号文)中“一、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的第(四)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家”。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投标截止时只有*家供应商,后本项目于****年*月**日再次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投标截止时仍只有*家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本项目原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经专家论证,原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招标方式应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桂林兆圆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灵川县城城湘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韦丽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桂林市灵川县灵南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阳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奥林匹克花园里约湖岸*栋***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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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