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数字信息大楼实训室、办公室桌椅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7-15
湖北/咸宁
中标结果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数字信息大楼实训室、办公室桌椅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咸宁-2025-07-15 00:00:00
湖北/咸宁-2025-07-15 00:00:00
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数字信息大楼实训室、办公室桌椅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咸宁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数字信息大楼实训室、办公室桌椅采购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特奥家具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高新横沟桥镇群力工业园
被投诉人: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号
相关供应商*:武汉吉鑫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芳街大舒村湖北泰塑置业有限公司第*层*区
相关当事人:湖北达恒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青龙分场青龙汇商业街**号***室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为********************,采购计划备案号为*****************。****年*月*日,本项目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年*月**日,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投诉人投诉事项*.武汉吉鑫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有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前期整体设计、技术参数编制工作,质疑本项目商务、技术评分内容有套用有吉鑫智通公司证书及报告内容和参数的嫌疑。
*.吉鑫智通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含有本项目标的货物的内容,本次项目标的货物为办公室桌椅家具,该公司参与竞标,造成不公平竞争,损害特奥公司合法权益。
*.吉鑫智通公司工商注册地址信息公示没有该公司挂牌企业存在,企业也没有正在合法经营的场所,明显与营业执照信息不符,认为该公司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以该公司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竞争资格。
*.吉鑫智通公司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有虚假嫌疑。
本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咸宁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