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7-15 00:00:00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大小鼠***饲养系统投诉处理决定书
****年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大小鼠***饲养系统”(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大小鼠***饲养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好图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簇锦街道武侯大道顺江段*号*栋**层****
被投诉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号重庆咨询大厦*座***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中“科研支持”一栏的评审设置不合理,是变相的以特定行业范围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招标文件中“样品”一栏的评分标准不合理,缺乏相应的、客观的、可量化的对于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一栏的评分标准不合理,缺乏相关评判标准的参照依据,可能造成在评审过程中受到较多主观评审因素干扰的局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年*月*日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大小鼠***饲养系统投诉处理决定书
****年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大小鼠***饲养系统”(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大小鼠***饲养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好图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簇锦街道武侯大道顺江段*号*栋**层****
被投诉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号重庆咨询大厦*座***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中“科研支持”一栏的评审设置不合理,是变相的以特定行业范围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招标文件中“样品”一栏的评分标准不合理,缺乏相应的、客观的、可量化的对于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一栏的评分标准不合理,缺乏相关评判标准的参照依据,可能造成在评审过程中受到较多主观评审因素干扰的局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