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2025-07-11 00:00:00
竞价公告
竞价结果公告
昌吉州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运维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昌吉州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魏雪峰***********
报价起止时间:********** **:** *********** **:**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基本要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人资格如下(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环境监测、软件开发或预报预警技术开发等相关业务内容。 (二)投标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投标人授权的投标代理委托书。 (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具有相关项目经验,项目团队至少成员*人以上,其中,现场人员*人。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气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环境、气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投标单位提供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描述:昌吉州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运维项目;服务内容:系统平台运行维护与优化、配备*人现场开展预警预报业务服务及典型污染过程预警研判支持、预警预报模型系统维护与优化;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起一年;工作任务:本项目将委托中标方开展昌吉州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运维服务,主要任务包括:提供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平台*套运维,实现昌吉州“乌*昌*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采暖季重污染过程的提前预测,为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应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昌吉州开展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提供技术支撑,提供各类报告不低于***份。;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运维项目正常开展三个月并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成交价的**%履约保证金,项目运维期满一年且满足合同约定,解押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被委托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并依本合同约定向被委托方要求经济索赔,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被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进度,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除不予支付按照昌吉州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运维项目中约定的付款外,被委托方应当按照未完成部分核算的**%的标准向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支付违约金。;项目服务要求:依据《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年)》(环监测〔****〕**号)等文件要求,需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高****天空气质量的预测预报准确率。本项目通过预报平台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提升昌吉州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直接响应了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 |
*项 | ******.** | * |
买家留言:同时做好以下服务内容:系统平台的运行维护,确保预警预报功能的业务化正常运转使用;维护和优化后台预警预报模型系统,稳定和提升预报效果;业务化制作并发布昌吉州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预警预报,包括短期精细化预报和中期趋势预报;支持秋冬季和采暖季重污染过程空气质量预警研判。各部分基本要求如下。
*.系统平台运行维护与优化
提供稳定的可视化系统平台维护运行,确保预警预报功能的业务化正常运转使用。包括:
(*)系统平台故障的日常巡查和快速响应解决。建立日常平台巡查制度,及时记录系统运行状况和网络安全状况。对于系统故障建立*****响应制度,一般故障**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小时内修复,处置率需达**%以上。
附件:附件*.****
响应附件要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人资格如下(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环境监测、软件开发或预报预警技术开发等相关业务内容。
(二)投标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投标人授权的投标代理委托书。
(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具有相关项目经验,项目团队至少成员*人以上,其中,现场人员*人。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气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环境、气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投标单位提供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昌吉市健康西路***号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项目违约责任 |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被委托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并依本合同约定向被委托方要求经济索赔,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被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进度,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除不予支付按照昌吉州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运维项目中约定的付款外,被委托方应当按照未完成部分核算的**%的标准向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支付违约金。 |
| 项目资质单位的要求及约束 |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人资格如下(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环境监测、软件开发或预报预警技术开发等相关业务内容。 (二)投标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投标人授权的投标代理委托书。 (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具有相关项目经验,项目团队至少成员*人以上,其中,现场人员*人。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气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环境、气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投标单位提供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
| 项目服务要求 | 依据《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年)》(环监测〔****〕**号)《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新政办发〔****〕**号)等文件要求,需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高****天空气质量的预测预报准确率。本项目通过预报平台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提升昌吉州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直接响应了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