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300m3/h酸性水再生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2025-07-15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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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300m3/h酸性水再生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云南/昆明-2025-07-15 00:00:00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酸性水再生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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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酸性水再生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酸性水再生回用项目

建设地点: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主厂区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晨誉佳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处理规模*****/*酸性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工艺,其中预处理系统拟采用二级加药沉淀法,深度处理系统拟采用膜处理技术;废水处理达到天安公司厂区工艺用水水质要求后,部分(约***/*)用作本项目加药稀释用水和深度处理系统反冲洗用水,部分(约*****/*)用作厂区合成氨脱盐水站原水,剩余(约**.***/*)作为厂区生产工艺水补水。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于地表开挖、物料运输、装卸、露天堆放等过程。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地面已基本平整,涉及原有建构筑物工程。计划采取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规范堆放、遮盖,运输车辆清洗后出厂等措施。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和车辆清洗废水

施工车辆出场清洗废水在清洗池内澄清后循环回用,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天安公司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在厂区内回用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文明施工,采用低噪设备,可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标准管控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与厂区生产区人员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个石灰仓进料产生的粉尘,采用配套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一根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量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二)废水:经本次新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天安公司厂区工艺用水水质要求的尾水,部分用作本项目加药稀释用水和深度处理系统反冲洗用水,部分用作厂区合成氨脱盐水站原水,剩余作为厂区生产工艺水补水。生产废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池上清液和滤液、深度处理系统(包括多介质过滤器、超滤系统、纳滤系统、反渗透系统)反冲洗水,均返回调节池与其他污水一起处理;超滤系统浓水排至预处理系统的中间水池,再进行深度处理;纳滤系统浓水送磷酸装置矿浆槽处置;反渗透系统浓水送磷酸装置再浆槽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天安公司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在厂区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级沉淀池污泥经脱水后送磷酸装置再浆槽处置;二级沉淀池污泥经脱水后送磷酸装置矿浆槽处置;废滤料、废滤膜经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石灰仓仓顶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石灰仓储存;废机油统一收集后送至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再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再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途径主要为药剂储存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的池壁或地面渗漏,导致污水泄露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预处理系统区域(包括调节池、反应池、混合池、沉淀池、中间水池、污泥收集池、污泥浓缩池、滤液池等)、综合厂房(包括深度处理系统装置、加药间等)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渗透系数*≤*.*×******/*或其他等效的防渗措施;石灰仓、石灰乳池作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渗透系数*≤*.*×******/*或其他等效的防渗措施;停车场等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另外,项目用地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位,地下水跟踪监测依托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地下水跟踪监测执行。

)环境风险:项目废水处理站检修期间不接收废水,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池和杨家箐渣场调节池储存原水,保证废水不外排;对各功能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对污水输送管道、污水池、生产设备、危废暂存间等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修补;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在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酸性水再生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

电话:(****)********,********

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号宁湖大厦裙楼政务中二楼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安宁市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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