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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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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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市普陀区海塘安澜工程(小郭巨五星社区海塘)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六横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六横岛西南部,小郭巨山、黄风咀一带。依托舟山市普陀区黄风咀(小郭巨一期续建)围垦工程及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进行提标加固,工程主要任务是防潮排涝,结合提升滨海生态环境。本项目工程等别为Ⅱ等,海塘、水闸、旱闸建筑物级别为*级,设计防潮标准均为***年一遇;水闸内侧防洪标准为**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年一遇。围区排涝标准为**年一遇,最大**小时暴雨**小时排除不受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水利部分:提标加固海塘*.**公里,其中黄风咀海堤*.**公里、郭巨堤*.**公里;拆除重建黄风咀水闸(规模不变,*孔×*米),提升改造郭巨山水闸(*孔×*米),新建旱闸*座。(*)融合部分:融合提升沿塘生态景观面积**.*万平方米,堤防亮化提升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内的水工工程、金属结构设备、机电设备及闸站上部管理用房、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监控安装等专业工程及相应的措施项目和临时工程(含临时围堰)。不包括****输电线路、变压器等高压部分,原位监测工程,安全监测设备及安装工程,信息化工程。
*.*招标控制价:*****.****万元;工期要求:****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注册入库。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锁办理网址为:****://*****.**/******/******.*****?******=**。已有浙江**互认或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锁的潜在投标人,可以直接进行浙江省统一主体库注册入库操作。注册入库操作网址为:*****://****.**.***.**/*********/***********。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客服电话 ********** 或者加入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 *********。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提交。招标人通过数字交易系统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网上上传的截止时间前,登录(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六横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附表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 | 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年*月**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海塘(或海堤)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 |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三 | 其它 |
*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 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 |
*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项须同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