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5〕第8号
2025-07-14
河南/洛阳
质疑投诉
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5〕第8号
河南/洛阳-2025-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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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第*号
发布机构: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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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洛采公开********
二、项目名称:洛阳市考古研究院考古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鑫佰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西工街道办事处*楼***室
被投诉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市民之家****、****
被投诉人*:洛阳市考古研究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隋唐植物园西南角考古博物馆
相关供应商:河南慧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
(一)投诉事项:*.河南慧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报价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未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进行完全响应,谈判小组应该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投诉事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回复我司的质疑函表明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向河南慧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润达物业有限公司发出澄清要求,并认为慧选物业的澄清合理,可行,进而认可其报价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也对谈判文件列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进行了完全响应。
(二)投诉请求:取消本次成交资格,由采购人重新招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行政裁决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