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5-07-15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州省公安厅
项目名称:贵州省警务指挥体系“***服务中心”****年度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贵州省警务指挥体系“***服务中心”****年度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年***话务报警、网络报警、短信报警接转运行、工作场地、设备、线路维护及安保服务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平台的配套性。该项目服务内容所包含的平台运营、话务接听、场地设备及线路维护等,需依托贵州***接处警平台实施,而该平台属于贵州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时代贵州***服务中心建设试点项目》的配套系统,其资产所有权属于贵州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接处警平台的运营需依托该平台的数据和功能的支撑。
(二)警务数据的敏感性和安全性。贵州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具备“贵州政务新创云平台”建设运维能力,并配套筹划建设了“一系统一方案”的云安全保障体系,能更好的保障***接处警业务中产生的警务数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服务的连贯性和稳定性。自****年以来,贵州***接警服务一直由贵州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经过*年的服务,其内部管理机制和专业化接警流程已相对成熟,继续向贵州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可确保群众接警服务质量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四)与“*****”热线的数据联动性。贵州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续承接了省级政府服务热线“*****”信息化系统建设、话务接线业务(由省政府服务中心向贵州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鉴于“***”与“*****”热线关联紧密,向贵州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有利于两个平台数据的融合共享,促进双向联动,推动非警务警情分流转办具有积极作用。基于以上原因,为了确保警务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安全性,确保贵州***工作整体性、一致性及延续性,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贵州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州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街道黔灵山路***号德福中心**栋*****楼***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宋警官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号省府大院*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罗湲会、石玉洁、陈娟(招标三部)
联系电话:*************(转****)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观山街道都匀路贵州油菜研究科技园综合大楼*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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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