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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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评估任务,提高评估工作效率,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号)的要求,我局将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承办单位提供****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
一、项目名称
****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工作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
三、采购内容
制定****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方案;开展等级评估培训、宣传;开展等级评估受理、初评工作,配合组织召开评估委员会,负责获得等级社会组织牌匾和证书发放。
四、比选资金来源和总价
申请**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按****元/家、申请**和**等级的社会组织按****元/家标准计算,完成荔湾区****年度社会组织评估,按实际评估数量进行结算。协议签署后分两次拨付,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办理经费支付手续,向承接机构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待承接机构提交****年度相关报告及材料后,向其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为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避免恶意竞争,各申报单位报价不作为评审唯一要素。
五、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机构;
(二)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
(三)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组织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四)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组织管理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专业团队,具备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相关项目专业服务经验,专职工作人员人数不低于*人;
(五)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具有良好的咨询服务能力,有开展等级评估服务经验者优先;
(六)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报名资料
(一)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业主服务评价、承接项目优势、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机构获奖等情况资料);
(四)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五)其他补充材料。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或招标文件相应部分高度雷同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比选公告公示、接受咨询时间和地址
比选公告公示、接受咨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号荔湾区民政局二楼***室。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