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2025-07-1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维修改造项目(实验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筑春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金龙大道***号第***幢**层*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达川中学
地址:达川区翠屏街道绥定大道二段****
被投诉人:四川蓉亿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西五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蓉亿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达川中学****年维修改造项目(实验设备)(*****************),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标的名称:△智慧黑板产品不符合法律法规并严重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参数的佐证材料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该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佐证此条参数;此项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均未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