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5-07-15 00:00:00
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标准化厂房二期(*#、*#、*#、*#厂房、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标准化厂房二期(*#、*#、*#、*#厂房、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总占地面积:*****.**㎡,共*幢。其中*#厂房建筑面积*****.**㎡,地上三层,建筑高度**.**,跨度**.**;*#厂房建筑面积*****.**㎡,其中*区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地上三层,跨度**.**,*区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地上一层,最大跨度**.**;*#厂房建筑面积****.**㎡,地上三层;建筑高度**.**,跨度**.**;*#厂房建筑面积****.*㎡,地上一层,建筑高度**.*,跨度**.**;综合楼地上三层,建筑高度**.***,建筑面积****.**㎡;配电房地上一层,建筑消防高度*.**,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厂房*区、*#厂房为门式刚架轻钢结构厂房,*#厂房、*#厂房*区、*#厂房、综合楼,配电房为框架结构。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参数:现场抽取*值为*.**%,计算出评标基准价为********元。
*、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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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福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仟陆佰玖拾万贰仟柒佰叁拾捌元整(¥********元);
(*)项目负责人:林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闽****************);
(*)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节点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吕捷(组长)、伊松江、刘英、杨忠凤、郭学荣。
*、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年第**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监督机构进行投诉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松溪县松源街道工农东路***号东方铭城**幢*号店,邮编:/
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号招标大厦*座****室,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吴先生
招标人: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