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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7台电梯项目(三次)质疑公示
2025-07-15
贵州/贵阳 变更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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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7台电梯项目(三次)质疑公示
贵州/贵阳-2025-07-15 00:00:00
贵州/贵阳-2025-07-15 00:00:00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台电梯项目(三次)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台电梯项目(三次)
采购代理: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号中信广场办公大楼** 层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价格分有误
事实依据: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注:评标基准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法律依据: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注:评标基准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事实依据: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注:评标基准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法律依据: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注:评标基准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请求:*、按照资格审查公示情况没有任何一家满足下浮**%要求,如此菱王电梯的******应该作为此次评分的基准价,我公司报价*******元,我司得分=******/**********%****=**.***分,与公示不符。
*、我司曽多次质疑招标文件客观分——可靠性中的第*及第*小点,两项合计**分之多,且有且只有***能够满足,我司有理由怀疑第二次公示的中标单位以及此次(三次招标)客观分满分的单位“贵州人从众电梯”所投品牌均为“***”,具有明显的指定倾向,望贵司能解答以上疑惑,感谢!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答复*:价格分分值计算表中,评标委员会未填写价格扣除后的金额,故公示中没有体现价格扣除后的金额。“菱王电梯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属于中型企业,评标委员会却按照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致使所有供应商报价分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本项目已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及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质疑答复*:关于采购文件中客观分——可靠性中的第*及第*小点已于****年**月**日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对贵司提出的质疑进行回复。本项目已做废标处理,如该项目重新采购,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采购文件论证,以最终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第四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六、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