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采购区建筑产业科技研发中心集中办公区三年信息化维保服务质疑公示
2025-07-15
湖南/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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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采购区建筑产业科技研发中心集中办公区三年信息化维保服务质疑公示
湖南/常德-2025-07-15 00:00:00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采购区建筑产业科技研发中心集中办公区三年信息化维保服务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区建筑产业科技研发中心集中办公区三年信息化维保服务
采购代理:贵州桂源通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号院*号楼**层****(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客观分第一条明确规定:“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需覆盖本次维保涉及的全部设备(*台防火墙、*台***、*台***、*台***、*台***),完全提供得**分,每缺少*台设备承诺函扣*分,扣完为止”。该条款属于评分得分项,影响中标结果。 经我司与设备制造商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正式授权渠道核实(附授权书编号:**********),该厂商****年度中国区售后服务授权名录中(附原厂授权情况说明),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获得任何涉及本次招标设备的原厂售后服务授权。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制造商出具的承诺函应具备唯一性和排他性,非授权服务商无法获取原厂售后服务承诺支持。 基于上述事实,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该中标候选人应被扣除全部**分。但根据公示的评标结果,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得分**.**,排名第一,我公司认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的真实性存疑,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中标候选人原厂承诺函的真实性进行重新核查,调取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承诺函原件,与制造商系统备案信息进行比对。
法律依据: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首要职责是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这一过程中,成员们需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以维护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原则”。
请求:望招标人及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单位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关于“采购区建筑产业科技研发中心集中办公区三年信息化维保服务”项目的质疑函,现针对贵单位质疑问题作出如下答复:质疑事项*: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回复:我公司收到贵公司递交投诉情况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具体情况反馈给采购人单位。****年**月**日,我公司与贵公司取得联系,得知贵公司所开具的情况说明函来源(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贵州办事处,肖工,***********),当日通过与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总部核实,贵公司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随后,我公司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得知该公司与你公司是在同一制造商的不同地区办事处开具本项目所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来源为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办事处,潘工,***********)。****年**月**日下午我公司正式通知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关于“售后服务承诺函”真实性的证明材料,期限从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我公司收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开具的授权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更正函。****年**月**日**:**,我公司向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核实,于****年**月**日**:**收到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星辰运营管理中心的回复,确认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开具的授权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更正函的真实有效性。(相关材料及部分取证过程已截图附后)。****年**月**日,我公司收到由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寄出的授权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更正函的原件。 因此,该项质疑事项不成立。如你单位对上述回复不满意,请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向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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