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本级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新商科教学实训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廊坊-2025-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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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本级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新商科教学实训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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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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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新商科教学实训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鸿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昌骅大街金宝城市广场*座
被投诉人: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园****** 被投诉人: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廊坊市东方大学城二期 相关供应商:廊坊市大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丰盛路***号碾子营家园一区 当事人:张贺 地址:河北鸿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新商科教学实训中心一期建设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于*月*日开标,并于*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河北鸿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采购人进行了质疑回复,河北鸿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正式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经核查:针对投诉事项本机关核查了《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显示河北鸿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审核未通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廊坊市大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廊坊市大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非法销售出版物。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机关核查,河北鸿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时,被认定资格审查不通过,因此,河北鸿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并不是案涉项目合格供应商,故,无论本项目的采购程序如何,均不会对河北鸿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次招标过程中的权益造成任何影响。因此,河北鸿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具备质疑资格。 六、处理文件编号 廊财采投处〔****〕** 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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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廊坊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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