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于城镇江渭村恢复垦造耕地复耕项目的批复
2025-07-08
浙江/嘉兴 招标采购
关于同意实施于城镇江渭村恢复垦造耕地复耕项目的批复
浙江/嘉兴-2025-07-08 00:00:00
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文件编号: 于政〔****〕***号 组配分类: 农村土地管理、房屋征收
发布机构: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有效性:

关于同意实施于城镇江渭村恢复垦造耕地复耕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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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于城镇江渭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要求实施于城镇江渭村恢复垦造耕地复耕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江渭村恢复垦造耕地复耕项目。

二、工程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复耕苗木地、葡萄田、塘,总面积约**公顷,修理*型渠,低压管,道路等,并在*月份种植水稻等。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约**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解决。

四、项目业主单位

海盐县于城镇江渭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六、项目建设周期

*个月。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信息来源: 于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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