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07-15 00:00:00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内河港泰兴港区滨江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滨江镇如泰运河北侧,***省道过船大桥上游侧***米
建设单位: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兴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万元在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滨江镇如泰运河北侧,***省道过船大桥上游侧***米建设泰州内河港泰兴港区滨江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项目,详见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月*日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全厂废水修间含油污水、流动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陆域生活污水等,到港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分别经由码头区设置的专用接收设施接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修间含油污水、流动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油污水站处理后回用,陆域生活污水接管至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泊位装卸废气、储存及堆取料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泊位装卸废气主要为抓斗卸料粉尘和漏斗卸料粉尘,抓斗卸料粉尘经漏斗进料口喷雾抑尘,漏斗卸料粉尘经漏斗出料口防尘帘抑尘,皮带输送粉尘采用皮带机罩和密闭廊道,转运站为封闭建筑,其转运粉尘采用微雾抑尘系统。矿建材料散货堆场卸料粉尘及暂存粉尘采用封闭货棚和远程射雾器。工业盐散货堆场卸料粉尘及暂存粉尘采用密闭仓库。营运期物料装卸过程、堆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隔声及加强维护和管理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浮油、含油污泥、浮渣、船舶维修废物、船舶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其中船舶维修废物、船舶废油由船舶自行带走,废机油、浮油、含油污泥、浮渣收集后即产即运,及时委托泰兴绿岛企业进行收储;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号,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