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渣土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2025-07-15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168渣土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辽宁/沈阳-2025-07-15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渣土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渣土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银河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飞马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渣土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筛分、现场倒运、建筑垃圾及残土清运、现场整理、生活垃圾处置、土质检测等。 *、本项目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质量、履约期限要求、承包范围、清单等,充分考虑安全、文明服务、各种地上地下保护和围护、养护、材料保管、降噪、用水、用电等因素,预测各种风险,合理填报各项措施费用及保险费用,按照有关价格指数、辽宁省现行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及施工经验编制清单报价。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单位所采购材料、设备需经建设单位认可并经监理单位认证后方可采购和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设备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如有)。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有权对承包内容进行调整。投标报价由投标单位根据本企业实际自行确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可预见风险因素。 *、规费和税金:规费和税金的计取标准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最新规定制定的,具有强制性。规费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计取,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由企业自行确定。 *、承包人项目现场的临时办公室、住房、材料仓库等的临时土地占用及其它赔偿、与各专业施工队伍配合费等,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项目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便桥、筑岛围堰、导流等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费所用材料、设备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量检查委托、相关的检测、检验手续由投标单位办理。 *、如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连续*日未完成进度计划,建设单位有权调整服务队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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