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5-07-15 00:00:00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比选“晋江市安平社区南侧岸段生态恢复岸线认定”项目技术服务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管控工作的函》《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岸线保护管理的通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自然岸线保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自然岸线管理、保护要求,实现晋江市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现需开展晋江市安平社区南侧岸段生态恢复岸线认定工作。
主要成果内容要求如下:
*)晋江市安平社区南侧岸段基本情况及图件;
*)晋江市安平社区南侧岸段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指标获取方式;
*)晋江市安平社区南侧岸段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指标符合性及认定结果。
时间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提交成果。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有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海岸线动态监测、海岸线修测或海域使用验收测量项目工作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拟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申报要求
符合资质要求有意向申报的技术单位,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按要求提交本项目的报价表、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复印件均盖公章确认),并以信封密封形式(信封拆口处需盖单位公章)送至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管理科(不接受邮寄)。
四、最高控制价格
各单位投报的项目总价不得超过**万元。
五、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我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对申报单位报价及资质等情况进行公开比选综合评审,资质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如出现相同报价的,随机抽取一家作为中标人)并公示审定结果。审定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双方再签署委托合同。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地 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号三楼海域海岛管理科
邮 编:******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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