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5-07-11 00:00:00
-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东山县农林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生成日期:**********
- 发文字号:东农综〔****〕**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东山县农业农村局东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年东山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东山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工作,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闽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合函〔****〕***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年东山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按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东山县农业农村局 东山县财政局
****年*月*日
****年东山台湾农民创业园
项目实施方案
加快东山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开展台湾农业“五新”推广示范,推动园区转型升级,打造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台企台农发展壮大,推动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制定****年东山台湾农民创业园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绩效指标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项目绩效目标表要求,我县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为****年建设闽台农业示范项目*个及以上,示范推广台湾农业“五新”*项及以上,引进台湾农业新品种推广示范比例达到**%以上,项目建设任务完成率达**%以上;带动新批台资农业企业*家及以上;受益台企台农满意度达到**%以上。
二、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
*.建设内容。推动我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上新水平,着力推动重点项目实施,培育优势产业,打造特色品牌,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围绕“一核、三区、全县辐射”的产业布局,巩固提升我县农渔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格局,不断扩大我县台创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农业基础设施、温室、基地、厂房等建设,闽台农业良种、技术、肥料、农药及机械设备的引进、合作开发及示范推广,农产品加工、农机企业设备购置,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休闲观光、生态环保等特色现代农业,开展两岸农业展览展销、市场推介与技术人才交流培训,建设公共电子商务、市场服务及农民技术培训等平台及第三方审计验收等事项。
三、补助对象
*.园区内科技水平高、规模效益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台企台农。
*.台企台农包括台资独资企业;台资合资企业(需台资占比**%以上);台胞个体工商户。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可以由台创园管委会等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承担,展览展销、交流培训、审计验收等事项可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实施。
四、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县产业发展情况统筹安排,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万元。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省级补助比例不限,补助给台农台企经营性项目的省级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
五、补助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所申报的材料应当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
*.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项目建设必须是****年新建,****年**月底前完工,申请的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已取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建设内容重复,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六、项目程序
*.项目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本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主体根据项目申报指南于****年*月*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上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规范装订一式三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项目批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甄别、实地查验、集中评审、上会研究,经公示无异议由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实施。
*.项目验收。各项目申报主体应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个月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在*个月内完成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七、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明确由东山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负责具体抓好项目管理,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财政局的沟通协调,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强化措施落实。按照本实施方案,对标项目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前谋划做好项目储备,并从项目储备库里安排具体支出项目。
*.强化监管评价。加强项目资金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夯实资金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项目资金政策、分配情况、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实施和验收结果“六公开”,按照要求开展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情况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