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2025-07-15 00:00:00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宝自然资告字[****]*号)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宝自然资告字[****]*号)
经宝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 方式出让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 号 |
位 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买 增幅 (万元) |
土地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建筑 规模(**) |
建筑限高(米) |
||||||||
宝清镇青区****(**)地块 |
友谊街南、时代路西、建设街北、解放路东 |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 以下 |
** 以下 |
**** |
** 以下 |
商业**年 住宅**年 |
**.** |
* |
**.**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挂牌地块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交易。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建设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未按城市规划建设的不得参加报名)。联合竞买的,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和授权委托文件。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的项目,在挂牌期内每个竞买人必须提交一次有效报价。
*、本次挂牌底价为土地出让金价款(不含开发过程中涉及按有关规定应收税费)。
*、报名参加挂牌的开发企业,需经宝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审核相关手续,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参加挂牌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交易。申请竞买流程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挂牌有关事项
*、出让地块挂牌公告时间为:****年**月**日**时至 ****年**月**日**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起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及矿产权信息—下载出让文件;
*、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自由报价时间);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的户名必须与竞买人一致);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次竞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竞价延时时段***秒,询问期时长**分钟。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与宝清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为竞得人。如逾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则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挂牌地块一旦成交后,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竞买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包括《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须知》、《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附件。
七、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挂牌地块的资料及挂牌文件,对土地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
八、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以上地块如果在挂牌期间未成交,经宝清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后,开始下一个挂牌周期,继续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
九、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对出让宗地及挂牌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胡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
(上午*:*****:**,下午**:*****:**)
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